一、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
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3號)
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這里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銷售應稅服務,銷售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等所有銷售額。
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三、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政策
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5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15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
四、小規模納稅人附加稅費優惠
1.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2.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
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五、小規模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稅率是多少?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
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六、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由于小規模納稅人采取簡易計稅方法,不能抵扣進項稅。
七、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如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八、小規模納稅人如何轉成一般納稅人?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納稅人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的程序如下:
(一)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如實填寫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等信息,并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二)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一致的,主管稅務機關當場登記;
(三)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稅務機關應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稅務登記證件,包括納稅人領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核發的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相關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