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延續實施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2022年第2號,以下簡稱《公告》)規定,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在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后,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規定的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6個月。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相應月份或者季度的稅費。具體來說,享受政策需要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具體操作上,為了便利納稅人享受該政策,稅務部門對電子稅務局進行了優化升級,開通了緩稅提示功能,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進行操作。是否符合緩稅條件由納稅人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進行自行判斷,確認符合規定條件才能夠享受,稅務機關將對合規性實施事后風險核查。 舉例來說,按月申報的納稅人,在2022年3月申報期登錄電子稅務局申報2月相關稅費時,界面會自動彈出是否延緩繳納《公告》規定部分稅費的提示,納稅人需進行確認。 確認緩繳的,小微企業相關稅費的繳納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中型企業,界面自動到繳款界面,只需繳納應繳稅費金額的50%,剩余部分繳納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緩繳稅款可以在2022年9月申報期內繳納。 確認不緩繳的,則系統提供下拉框供納稅人選擇理由:①不是制造業。②不是中型企業(或小微企業)。③相關部門辦理證照需要。④其他。如果選擇其他的,需要填寫選擇不緩繳的具體理由。 對于按季申報的納稅人,在2022年4月申報期申報2022年第一季度相關稅費后,確認緩繳的操作流程和按月繳納的納稅人相同,確認緩繳的稅費按規定延緩6個月,在2022年10月申報期內繳納。 同樣,對于在《公告》施行前已繳納入庫的所屬期為2022年1月份的可緩繳稅費,企業可自愿選擇申請辦理退稅(費)并享受緩繳政策。